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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离家时 先生離家時(1984)
- 标签:
- 剧情
- 类型:
- 电视剧
- 导演:
- 李道明
- 主演:
- 评分:
- 9
- 剧情:
- 1984「先生離家時」 「台視劇場」,電視單元劇,72分鐘,侯孝賢、胡茵夢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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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演:
- 类型:
- 武侠
- 地区:
- 暂无
- 评分:
- 6
- 简介:
- 看到11集,被宴警官的一段话深深打动:在权利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女性忌惮的不仅是处在强者地位男性的身体力量,而是在强者手中能够操纵女性职场升迁、人际关系等一切方面的权利,所以很多不敢拒绝和反抗的性侵受害人不是被有形的力量束缚,而是被不对等的权利所束缚。至少在前半段这部剧对于职场中因为权利和资源不对等导致的受害人心理描写蛮真实的,逻辑也很恰当。一看导演是杨阳,联想到之前的梦华录,确实两部剧都比较类似,都是girl helps girl类型的,但这部剧明显要比梦华录的主题更深入一些,演员演得也很好~希望后续剧情不要烂尾啊~...
- 评论:
- 1.面对权利地位差异,受侵害时全程没有说过不,是否就可以否认被侵害,这部剧讲的还仅仅是第一步如何定义“这是性侵害”“这是性骚扰”“这是家暴”,就已经引发了这么多对女主角的谩骂,只从这一点来说,就想肯定这样的作品。2.说说林阚。林阚的职场精英女性属性要求她即使被伤害,依然不能将责任推给施害者甚至是社会,因为选择了捷径而心虚,为希望得到所有人夸奖而奔波。剧结尾在林阚赢了诉讼且与自己和解,但离开顶级律所,失去以往的资本和资源,这可能已经是她事业的极限。这种看似帅气的解脱,对她何尝不是另一种枷锁。
- 编剧逻辑不通,三观不正。强行点题,恰烂钱。赵寻连个不字都说不出口是因为怕杀人灭口吗,不是。她只是不想撕破脸,不想失去工作,失去成功给她的待遇。这不就是默许了吗,又当又立。女警办案也不讲证据,只讲情绪。相信被害人就去找证据啊,就一顿情绪输出。证据不足还要强行移交检察院,浪费司法资源。米芒舍不得高薪,不顾男友劝阻,非要跟着包力去另一个城市。最后受伤害了不报警,男友去出头,又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和包力结婚,觉得自己救了男友。有病吧,说什么不敢报警,觉得报警自己就没人要了。受害人本来就没有必要自卑,你报你的警,男友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既然是真爱,不当兵了你们在一起不是也很好吗。结果最后受家暴了才要离婚,还说一直爱着男友,你现在觉得就有人要了。你是想男友再接受你,看着你和强奸犯的两个孩子犯恶心吗。